我院与17家药商代表签订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廉政协议书
为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全省卫生系统行政人员“五严禁”、医务人员“五不准”有关规定,严厉杜绝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器材购销中的不正之风,牢固树立依法执业、诚实守信的观念,1月25日,我院与17家药商代表一一签订了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廉政协议书,明确规定了双方责、权、利,有效维护了正当的医药购销秩序。